逻辑学三大定律如何与刑事辩护无缝衔接?
很多人都应该知道形式逻辑的三大定律:
1.同一律
同样,人们应该在同一思维过程中自觉保持概念判断的确定性,避免混淆概念.偷偷改变概念,导致思维混乱。
同一律要求使用任何名称,其内涵和外延必须保持自身的确定和相同。
2.矛盾律
矛盾律,是指两个相互否定的思想,不可能是真的,一定是假的。
矛盾律要求不能肯定一种思维及其否定,避免自相矛盾。
3.排中律
排中律是两种自相矛盾的观点,一定是对的,没有“都不对”这种中间状态。
排中律要求不能否定一个思想及其否定,避免模棱两可。
事实上,这三条法律也可以用于刑事辩护。
1.在刑事辩护中事辩护。
最典型的是在鉴定意见中,如毒品案件中,公安机关查获了一批毒品,但没有当场做扣押记录,而是一段时间后做了扣押记录。
然后,即使后续的评估意见再准确,也失去了实质性的意义,因为评估意见中使用的检测材料很可能与原扣押的毒品不一样,至少不能确定是一样的。
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,不得判处当事人构成刑事犯罪。
这是刑事辩护中同样的使用方法。
刑事辩护:逻辑学三大定律,如何与刑事辩护无缝衔接?
2.矛盾律在刑事辩护中的应用。
还记得那个卖矛和矛盾的哥们吗?
拿起矛,他声称自己的矛是坚不可摧的,任何盾都可以穿透。拿起盾牌,说自己的盾牌很硬,什么矛都穿不了。
这时,有人怀疑:如果用你的矛刺你的盾,结果会怎样?
卖矛盾的人,彻底熄火。
这是典型的自相矛盾。
事实上,矛盾律对证据真实性的质证效果最为明显。
刑事案件证据质证时,同一事实或者同一证据应当只有一种解释或者描述,不得同时有另一种矛盾或者不兼容的解释或者描述。
例如,在一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案件中,公诉机关出示证据证明被告从网上购买的答案属于国家秘密。
网上购买的答案不确定,更不用说标准答案了,只有标准答案才是国家秘密。
3.排中律在刑事辩护中的应用
反证法可用于排中律。
刑事辩护中会出现反证法,一旦使用得当,效果会特别明显。
反证法是首先提出与主题相反的假设,然后结合已知条件得出与假设相矛盾的主题,从而否定假设。
比如最近处理的鲁某某诈骗案就是这样证明的:
第一步,假设命题:如果被告鲁某故意欺骗被害人,他不会向被害人出具借据和还款计划;
第二步,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出具了借据,双方达成了还款计划;
第三步,所以鲁某某没有诈骗罪的主观故意。